张家口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政策明白卡
日期:2022-10-05  发布人: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浏览量:33

一、服役期间符合条件的可选拔为军官

1.专科毕业生士兵专升本考学:入伍前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截至当年11日,不超过23周岁。截至当年630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良好以上。

2.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截至当年11日,不超过26周岁,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截至当年630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良好以上。被表彰为四有优秀个人或被评为优秀士兵。

二、退役后提升学历享受优惠政策

1.退役后专科升本科: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自2022年开始。

2.退役后考研: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退役后就业享受优惠政策

1.公务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每年10%左右的定向招录名额。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3.国有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市国有企业分别按照每年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10%计划单列,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政法干警。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5.人武干部。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6.村官特岗教师。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时,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

四、服役期间及退役后经济上享受优惠政策

1.津贴工资。服义务兵役期间领取义务兵津贴,列兵为每月最低1000元,上等兵每月最低1100元。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下士月工资最低为5550元,中士最低为6870元,上士最低为7890元。

2.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按不低于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31284/年)。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按不低于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41712/年)。

3.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4.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5.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6.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本科以上毕业15000元、专科毕业10000元。

7.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毕业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办确定时间为准),从我市应征报名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符合条件的应征大学毕业生,凭往返乘车、住宿发票,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报销1次往返乘车和住宿费用(每人不超过2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的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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