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应急救助金的使用办法(试行)
为了使家庭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五年制后二年学生。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特困救助金。
(一)孤儿。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中有危重、残疾病人,医疗费开销数额巨大,造成家庭负担沉重的学生。
(三)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无直接经济来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重大变故,导致家庭财产受损严重的学生。
(五)学生遭受重大疾病,医疗费开支数额巨大。
(六)其他造成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的学生。
二、特困救助金资金来源及特困救助金的使用金额
(一)特困救助金资金来源于学校5%提留经费。
(二)使用金额
本救助金属于流动性资金,发放金额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分为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不等。发放为一次性发放,用于救助学生支出相关医疗费用、学费、生活费等。
三、审批程序
(一)各系在广大学生中采取自主申报和民主评议的方式,首先重点进行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以各班建立特困生档案的学生为参照,班主任组织班会讨论,由所在院系对该生进行各方面的调查了解,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确认为资助对象,按照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具体评定为一级贫困、二级贫困、三级贫困。
(二)各系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在进一步广泛征求本系师生意见,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程度情况,集体确定该生为本系特困生后,上报学校学生处资助办公室。
(三)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或专门会议,研究各院系上报特困学生名单,根据院系和学生所述家庭情况确定最终资助金额。
四、特困救助金发放
确定获得特困救助金的学生,由学生处资助办公室统一收取银行卡号制表,由财务一次性进行发放。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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