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事业单位提取5%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办法
日期:2021-08-12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45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事业单位提取5%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切实解决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根据《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冀教财〔2017〕1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8〕18号)文件相关规定,从2018年开始,我校每年从校内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中按照5%的比例足额提取资金,这部分资金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使用:

一、特困学生救助金

为了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设立“特困救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学生救助范围包括:

(一)孤儿。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中有危重、残疾病人,医疗费开销数额巨大,造成家庭负担沉重的学生。

(三)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无直接经济来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重大变故,导致家庭财产受损严重的学生。

(五)学生遭受重大疾病,医疗费开支数额巨大。

(六)其他造成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的学生。

具体实施办法参考《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特困救助金的使用办法(试行)》(附件1)。

二、勤工俭学岗位助学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在校内设立勤工俭学岗位若干,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具体文件参考《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

三、校内无息借款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的意见》(冀教财〔2019〕28号)文件精神,我校在校大学生实行校内无息借款。借款用于帮助学生解决临时困难和应急之需,教育学生远离校园贷、不良网贷等。具体办法见《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四、竞赛奖励及校内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展现和检验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和质量,学院设定竞赛奖励及校内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激励学生的学习斗志。具体办法见《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的奖励办法(试行)》(附件4宣科院院字【202082号)、《宣化科技职业学院专项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附件5)。     

五、学前教育专业男生免费教育

为适应新时期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快改革学前教育专业结构性培养,进一步提高男生比例,启动“学前教育专业男生免费教育”。对报考我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的男生(不包含工学),享受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费补偿。

六、优秀中职学生免费教育

    为提高生源素质,提升大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凡报考我校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中职阶段参加省专业技能比赛取得一等奖及以上的,享受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费补偿。

七、大学生入伍奖励。

每年在我校报名征兵入伍的学生,每人奖励资金2000元,应届毕业生入伍奖励5000元。

以上办法,自202111日起实施原《宣化科技职学院关于事业单位提取5%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办法》(宣科院 院字【2017】5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特困救助金的使用办法(试行)

附件2:《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无息借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的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5:《宣化科技职业学院专项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228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