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高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发放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及五年一贯制后两年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及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人数3%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按学生人数5%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8%评定。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师爱校,综合素质测评为优秀的学生。
3、学习勤奋,遵守学习纪律,各科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素质测试60分以上(含60分)者。
5、申请一等奖学金者成绩需排名在班级5%之前,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申请二等奖学金者成绩排名需在10%之前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申请三等奖学金者成绩排名需在20%之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且文化艺术选修课60分以上(含60分)者。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学年内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1、有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破坏安定团结言行者。
2、受到校纪处分。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4、留级生。
5、该学期缺课在20课时以上者,或有一门课程补考者(含考查课)。
6、平时学习不努力,不交作业、不遵守纪律者。
五、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以班级为单位,按比例名额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各等级获奖人数四舍五入),考试科目成绩包含必考课和考察课,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0分、80分、70分、60分折算。班级学生人数以被评学年在册人数为准。
3、各班上报前需在全班公示获得奖学金人员的名单及其成绩、操行分等情况,汇总到系里初审,上报学生处复审。
5、经学生处审核后,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通过讨论决定后,经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下文。
第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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