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办理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10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22

关于开展2018年办理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同学们:

2018-2019学年度,河北省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手续,确保2018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现就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老生暑假离校前,请到学校学生处(图书馆4楼)领取“在校证明”并盖章。

(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国家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附带家庭贫困证明作为凭证办理。

(三)具体办理时间:620日——710日。

二、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同学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点击续贷办理,待审核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到当地资助部门办理。

学生处

2018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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